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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》公示征求意见
[四川省家庭建设研究院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3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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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(http://www.osta.org.cn/zcwj/20230830.html),对《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等66个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公示征求意见。这是继2022年9月将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纳入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之后,家庭教育职业化发展的又一重要进展。

       据了解,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在完成家庭教育指导师新职业申报后,广泛汇聚专家力量,多方多次调研论证,编制完成了《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。职业标准与职业大典规定的内容相一致和衔接,细化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定义,从从业者受教育程度、职业道德、职业能力特征、职业基础知识、工作要求、培训学时、技能要求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,为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。根据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》,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实际,职业标准从低到高对每个技能等级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区分和明晰。标准中也详细介绍了各职业技能等级的工作要求,包括信息收集与分析、咨询指导、培训与活动组织、家庭建设指导、管理与研究等。
       待标准公示结束后,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将组织召开标准终审会,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标准进行完善和终审。同时,学会已启动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教程的编辑工作,正在研究职业和行业准入机制,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。
       特别提醒:公示截止日期为9月15日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反馈,电子邮件发送至cetticdd@mohrss.gov.cn(邮件主题标明:国家职业标准公示反馈,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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